許多化粧品業者認為「產品登錄只是手續,之後再補就好」。但依據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,在未完成產品登錄的情況下供應、販賣或公開陳列,最高可面臨 100 萬元罰鍰與強制停業。這不是紙老虎——衛生主管機關已開始系統性查核。

本文適合誰閱讀?
化粧品製造商、進口商、品牌方,以及負責法規申報的人員。

哪些業者必須登錄

依衛生福利部 113 年 6 月 26 日公告(衛授食字第 1131604395 號),除了「免辦工廠登記之化粧品製造場所生產之固態手工香皂」外,所有化粧品在供應、販賣、贈送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,必須完成產品登錄。

需要特別注意的是:

  • 製造商或輸入業者負有登錄義務,批發商與零售商毋需另行登錄
  • 平行輸入業者也須完成登錄,即使國外已有相同產品的登錄記錄
  • 代理商若與他人登錄相同產品,但負責業者不同,仍須各自完成登錄
  • 每批產品毋需重新登錄,但產品資訊若有變更(成分、名稱等),需辦理變更或重新登錄

未登錄的法律後果

依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第 23 條,市售產品未完成產品登錄者:

  • 可處 新臺幣 1 萬元以上、100 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
  • 情節重大者,得處 1 個月以上、1 年以下停業
  • 最嚴重可廢止公司、商業、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
  • 亦可撤銷或廢止該化粧品之登錄或許可證

「按次處罰」意味著每次查獲都可開罰,多款未登錄產品同時被查,罰鍰可能快速累積。

主管機關怎麼查

業者完成登錄後,衛生主管機關有權派員實地查核,確認登錄內容是否屬實。查核內容包括:

  • 進入化粧品業者作業場所或營業場所稽查
  • 要求業者提供相關證明文件
  • 業者不得規避、妨礙或拒絕,否則亦有法律責任

化粧品產品登錄資訊自 110 年 7 月 1 日起已對外開放查詢(cos.fda.gov.tw),消費者與稽查人員皆可即時核對產品是否已完成登錄。這代表未登錄產品的風險比以往更高。

外銷產品的例外規定

若產品僅供外銷,不在台灣境內供應或陳列,則無需辦理產品登錄。但若因外銷需要,須向食藥署申請「化粧品產銷證明書」或「化粧品製造證明書」時,該產品就應先完成產品登錄。

外銷轉內銷的情況也要特別留意:一旦產品開始在台灣市場流通,登錄義務立即適用。

立即行動:三步驟自查

1

盤點所有上架產品

逐一確認目前市場上流通的每款產品是否已完成登錄,可至 cos.fda.gov.tw 輸入產品名稱查詢。

2

優先處理未登錄品項

新案登錄費用為每件 NT$600,流程約 1–3 個工作日(視繳費方式而定)。登錄後狀態顯示「結案」才算完成。

3

建立定期維護機制

登錄效期為 3 年,到期前 3 個月內須辦理展延。建議建立 calendar 提醒,避免效期到期後繼續販售造成違規。

化粧品登錄是品牌合規的起點,而不是終點。若您對登錄義務範圍或處理方式有疑問,SuperPIF 提供免費初步評估,協助您快速確認合規狀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