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名改了要重新登錄嗎?工廠換了呢?配方微調呢?這些問題是化粧品業者最常搞混的地方。搞錯方向,輕則多花費用,重則產品在未完成登錄的情況下持續販售。本文用一張判斷邏輯帶你釐清。

快速判斷原則
成分(含產品類型、是否組合、劑型)有變更 → 重新登錄;其他資料變更 → 案件變更。

可辦理「案件變更」的項目

依《化粧品產品登錄辦法》第 7 條,以下事項可直接辦理案件變更,毋需重新登錄:

  • 產品製造或輸入業者的名稱、地址及電話號碼
  • 產品中、英文名稱
  • 國產/輸入別
  • 產品種類
  • 用途
  • 製造與包裝作業場所之名稱、地址、國別及其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規範情形
  • 使用注意事項
  • 品牌(免費,不需繳 NT$600)
  • 聯絡人(免費,不需繳 NT$600)

必須「重新登錄」的情況

以下項目一旦變更,就必須以新案登錄辦理,舊案需自行決定是否辦理註銷:

  • 全成分改變(加入或移除任一成分)
  • 成分含量改變(若該成分屬限量成分,含量變更即為配方變更)
  • 產品類型改變(如從「單一產品」改為「系列產品」)
  • 是否為組合式產品改變
  • 劑型改變

例外:若登錄成分非屬公告規定之特定成分(非限量成分),且毋需登錄含量百分比,則該成分含量百分比變更,可免重新登錄,但相關成分資料需留存備查。

費用差異

費用上,案件變更比重新登錄更省錢:

  • 案件變更(一般):NT$600 / 件
  • 品牌或聯絡人資料變更:免費
  • 製造場所資料維護的場所類別、劑型等:免費
  • 重新登錄:NT$600(舊案若要保留,無額外費用;若要註銷舊案,亦無費用)

多筆案件若為相同業務類別,可合併為一筆繳費單(最多 100 件)。

如何辦理案件變更

案件變更有「單筆變更」與「多筆變更」兩種方式:

  • 單筆變更:選「案件變更」→「單筆變更」,查詢欲變更案件→點選該案件→點「變更申請」→確認廠商資訊→「確定變更」→至「案件繳費」完成繳費。
  • 多筆變更(廠商資訊):選「案件變更」→「多筆變更-變更登錄廠商或製造包裝場所」→「變更登錄廠商資訊」功能,勾選欲變更案件後加入清單→確認更新後「確定更新」→至「案件繳費」完成繳費。
  • 多筆變更(聯絡人或品牌):選「案件變更」→「多筆變更-變更聯絡人或品牌」,勾選案件並確定更新後,案件版次自動 +1 並直接結案,不產生繳費費用。

注意:若案件聯絡人已設定停止使用,不可直接辦理其他案件變更(如改品名),必須一併更換案件聯絡人。

常見誤解釐清

  • Q:改了品名,需要重新登錄嗎?
    A:不需要。品名變更屬「可變更事項」,辦理案件變更即可,費用 NT$600。
  • Q:換了代工廠,需要重新登錄嗎?
    A:不需要。製造場所變更屬「可變更事項」,辦理案件變更。
  • Q:加了一個新成分,可以辦案件變更嗎?
    A:不行。成分變更必須重新登錄。
  • Q:系列產品其中一款改了色素,需要個別處理嗎?
    A:若色素視為系列產品的差異成分(香料或色素),不影響配方一致性,可維持系列登錄。若視為功效成分,則需個別登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