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成分登錄是化粧品產品登錄中最容易卡關的環節,光是「成分名稱顯示紅字」這一個問題,就能讓業者耗費數小時。本文整理 7 個最常見的踩雷點,對症下藥。
正在操作食藥署登錄平台、負責填寫全成分資料的法規或品保人員。
雷一:紅字到底是什麼意思
成分名稱顯示紅字,代表「輸入的成分名稱與系統成分資料庫的名稱不符」,可能原因包括:
- 拼字錯誤或文字間多了空格
- 系統資料庫尚未收錄該成分
- 使用了大小寫不一致的寫法(系統不區分大小寫,不影響提交)
重要:紅字不影響案件的提交。確認填寫無誤後,仍可提交案件。但若系統確實未收錄該成分,建議撥打登錄諮詢專線 02-2298-8900 反應,經食藥署確認後可新增至資料庫。
雷二:不知道要用 INCI 名稱
成分名稱應依化粧品標示全成分規定填寫,優先使用 INCI(International Nomenclature of Cosmetic Ingredients)名稱。參考來源:
- International 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 and Handbook
- 歐盟 CosIng 資料庫(
ec.europa.eu/consumers/cosmetics/cosing) - 中華藥典、美國藥典(USP)或歐洲藥典
填寫注意事項:1 個欄位只填 1 筆成分名稱;欄位內不要填含量百分比或符號(如 8%、*、括號);不要填成分用途名稱(如增稠劑、甜味劑);成分名稱以 INCI Name、Color Index Number 或中文三選一,毋需重複填寫。
雷三:限量成分用途選錯
防曬劑成分、限制使用成分、防腐劑,或其他衛生福利部公告訂有使用限量的成分,不可選「適量」,必須選「標誌量」並填入含量。
若成分含量百分比變更,是否需要重新登錄?若登錄成分屬公告規定之特定成分(須填含量),且含量百分比改變,視為配方變更,需重新登錄。若屬非限量成分,含量百分比變更可免重新登錄,但相關成分資料需留存備查。
雷四:色素成分沒用 CI 編號
色素成分應優先以 CI 編號(Color Index Number)填寫,而非 INCI 名稱。例如二氧化鈦應填 CI 77891,而非 TITANIUM DIOXIDE。
色素如無規範使用限量,不需填寫含量百分比。若有規範使用限量,才須填入含量。
雷五:防腐劑混合使用選錯用途
以 Methylparaben 為例,系統會出現兩個選項:「防腐劑(以 acid 計,單獨使用)」和「防腐劑(以 acid 計,混合使用)」。
- 若產品只使用 Methylparaben 做為防腐劑,選「單獨使用」
- 若產品同時混用其他 paraben 類防腐劑(如 Ethylparaben、Sodium methylparaben 等),選「混合使用」
選錯可能導致含量限制判斷錯誤,被查核時需提供佐證說明。
雷六:植物萃取物不知道怎麼命名
植物萃取物成分命名原則:
- 若有 INCI 名稱,優先以 INCI 名稱填寫
- 若無 INCI 名稱,請如實填寫該成分名稱,並留存相關成分資料備查
香料成分原填寫為「香精、香料、Flavor、Fragrance、Parfum、Perfume 或 Aroma」者,若僅變更香料供應商但香料名稱未更動,得免重新登錄,但相關成分資料需留存備查。
雷七:系統查無成分不知如何處理
若國外 INCI 資料庫有收錄,但食藥署登錄系統查無該成分:
- 可提供 International Cosmetic Ingredient Dictionary and Handbook 或歐盟 CosIng 的收載資料,向登錄諮詢專線(02-2298-8900)反應
- 經食藥署確認後,可新增至系統成分資料庫
- 注意:仍須符合我國化粧品成分管理規定,國外收載不代表台灣允許使用
台灣化粧品成分禁限用相關規定可至食藥署網站業務專區查詢,或使用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的整合查詢服務。